资格证报考条件
发布时间:2023-03-31 10:23:39    点击:

申报五级/初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含) 。

(2) 本职业学徒期满。

 

申报四级/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申报三级/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申报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

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申报一级/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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